關于中國加入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后駐波蘭使領館停辦領事認證業務的通知
駐革但斯克總領館
2023/10/25
一、2023年3月8日,中國加入《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》(以下簡稱《公約》)。2023年11月7日,《公約》將在中國與波蘭間生效實施?!豆s》將繼續適用于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。二、11月7日起,波蘭簽發的《公約》范圍內的公文書只需辦理波蘭附加證明書(Apostille)即可送往中國內地使用,無需辦理波蘭和中國駐波蘭使領館的領事認證。三、自11月7日起,中國駐波蘭使領館將停辦領事認證業務。對于波蘭出具的擬送往中國內地使用的文書,請向波蘭主管機關申辦附加證明書(具體參考信息見附件1)。四、根據《公約》規定,一國出具的附加證明書用以證明公文書上簽名的真實性、文書簽署人簽署時的身份,以及在需要時確認文書上的印鑒屬實。辦妥波蘭附加證明書不代表該公文書必然被中國用文單位接受。建議您事先向中國用文單位了解其對外國公文書的格式、內容、時限、翻譯等具體要求后再辦理有關手續。
中國駐波蘭大使館
中國駐革但斯克總領館
2023年10月24日
附件1
波蘭外交部是波蘭簽發附加證明書主管部門,波蘭國家學術交流局、文化與國家遺產部等部門有權對相應文書簽發附加證明書。申請人需登錄波蘭官方網站:https://www.gov.pl/web/dyplomacja/apostille(波語)
https://www.gov.pl/web/diplomacy/certification-of-documents(英語)
填寫相關信息進行預約,并準備紙質預約確認書、全套文件、申請表、印花稅繳納確認書等,前往相關部門辦理或通過郵寄方式提交。
附件2
簽發附加證明書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名單
(共31家)
安徽省、重慶市、福建省、廣東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貴州省、河南省、黑龍江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海南省、吉林省、江蘇省、江西省、遼寧省、四川省、山東省、上海市、陜西省、云南省、浙江省、甘肅省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內蒙古自治區、長春市、哈爾濱市、寧波市、濟南市、青島市、深圳市